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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6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58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代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校申报材料接收截止安排如下:

一、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1、2016届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代偿申请材料接收的截止日期(送达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

2、2014届已获得国家基层就业贷款代偿的毕业生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回补的,相关材料接收截止日期(送达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贷款代偿还款及利息回补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应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按期如约还款。贷款代偿发放完毕的毕业生,可到银行办理一次结清后根据自付利息情况向学校申请利息回补,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表”经由经办银行盖章确认后送交学校资助中心申请回补。

2、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和翔实。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毕业生,学校会通知学生及时补齐相关证明后再行上报,不能补齐的或逾期补齐的均不予报送;

3、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需要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当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该材料需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申报材料接收

申请人可将申请材料直接寄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应于寄出后尽快予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学校资助中心相关申请基本信息,或由申请人自行指定的委托人转交相关材料,以便确保材料能够顺利接收。

邮寄地址:北京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斋208,邮编:100083。联系人:刘晓杰,联系电话:010-62334829。

电子邮箱:zxdk@admin.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