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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机关部处、学院、研究院、管庄校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系统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教勤【2018】3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力推动落实五环内禁放工作措施,努力促进实现“禁放区禁住,限放区安全,社会面平稳”的工作目标,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单位安全管理措施,按照市政府烟花办总体部署,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主责、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禁限放工作。

二、在2018年2月8日(小年)、15日(除夕)、16日(初一)、20日(初五)、3月2日(十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组织看护人员全员上岗,做到春节期间禁放区有人盯、有人守、有人巡,严格落实校内定点值守、动态巡控等禁放看护措施,确保实现“禁放区禁住”的目标。

三、各单位、各部门对所属师生员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围绕五环内禁放及重点污染期间禁放等重点内容,坚持“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职工自觉遵守禁放新规,知禁放区、知限放时间。

四、学生工作部门加强对学生教育和管理,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回乡、返校途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后勤管理部门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确保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

六、居委会组织专门力量,对社区进行巡视,并对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劝阻。

七、保卫部门组织力量加强校园公共区域巡查巡视,妥善处置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做好火情突发情况先期处置。

八、管庄校区、沙河校区、西三旗校区、幼儿园等单位严格按照各区县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及禁限放区域要求,结合自身安全工作实际,组织力量妥善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北京科技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